男子因不想还邻居5000元借款等原因,在邻居厨房投毒,致两死两伤
男子潘明(化名)突然离奇死亡,因他常年喜欢喝酒,众人以为他是喝酒喝死的,亲友没多想,次日就将其遗体草草火化。蹊跷的是,当晚亲友帮其办丧事结束后,他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及孩子母亲也出现呕吐、昏倒等奇怪症状。次日清晨,其大女儿也被发现死亡,小女儿经抢救后幸免于难。警方事后调查发现,这竟是一桩离奇投毒案,凶手薛林(化名)谈起行凶动机时说:他常年对潘明厌恶。事发前不久,薛林还曾找潘借了5000元钱,把潘杀死了就不用还钱了。近日,安徽省高院公布了对此案的终审判决。被告人薛林(化名)因故意杀人罪,在赔偿被害人亲属3万元后被判处死缓。
55岁男子突然死亡,亲友以为其喝酒喝死,立即将其火化
55岁的潘明是安徽省萧县人,因常年嗜酒,与他同居多年的女友,最终带着他们的双胞胎女儿离他而去。这些年,潘一直一个人独自生活。2018年7月29日下午16时许,附近乡邻豆某赶到潘明家,想找潘索要欠款。
潘家大小屋门都没锁,豆某一边喊潘明,一边找到堂屋东间的大床上,只见潘正在床上躺着。
这个点不是睡觉时间,豆某奇怪,连喊两声潘也未答应。
他上去拉潘,感觉潘身体冰凉。仔细查看,发现潘已经死亡。豆立即喊乡邻帮忙。
附近邻居和潘明的妹妹、妹夫、外甥等亲友随后赶到现场。只见潘的遗体被放在堂屋中间的床上,潘面色和嘴唇青紫,唇边上还有呕吐痕迹,手发黑,指甲发青。众多亲友当时就怀疑潘明是喝酒喝死了。亲友们没多想就开始为潘操办后事了。
潘明常年单身,2004年开始,曾和女子朱琼(化名)一起生活了七八年,一直没领结婚证。2007年两人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,但2013年前后,朱琼带着女儿们离开了潘。随后朱与他人登记结婚,女儿们随朱生活。事发后,朱突然接到潘明妹妹来电,说潘喝酒喝死了。
夫妻一场,7月30日上午,朱琼带着女儿赶到火葬场,送潘一程。她看到潘面部、嘴唇发青,火化之后,她和潘家亲友一起,把潘的骨灰拉回老家下葬。
办完丧事次日,大女儿又蹊跷死亡,小女儿侥幸捡回一命
正当亲友们还在感慨潘明的早逝时,接连而来的又一惨剧震惊了乡亲。
就在火化次日的7月31日清晨,潘明的双胞胎大女儿(时年11岁)被发现死在父亲卧室的大床上。
她浑身冰凉,身体发硬,脸和嘴都发青,嘴里吐沫,情形和她父亲十分相似。
而头天晚上,她和母亲、妹妹分别出现过昏睡、昏倒、头疼、呕吐等奇怪症状。
村民们这才发觉蹊跷,潘明的家人立即把幸存的朱、潘娘俩紧急送到医院抢救并报警。
所幸朱琼和小女儿经抢救治疗脱离了危险,医院诊断:两人都是亚硝酸盐中毒。
萧县警方随即展开调查。
潘明大女儿尸检结果显示,“符合亚硝酸盐中毒导致呼吸功能障碍死亡”。
真相浮出水面:不是醉死,是有人投毒
父女两人接连中毒死亡,另两名受害人也出现类似中毒症状。村民们人心惶惶:极有可能有人投毒。
到底是谁又是怎样投的毒呢?为何潘明死后隔了一日又有3人中毒,是凶手再次投毒还是另有蹊跷?
朱琼回忆,7月31日,办完潘明的丧事后,她在17时许带着两个女儿回到潘明生前家中,18时许开始做饭。
她做的是鸡蛋面,当时潘家饮用水桶里剩下少量水,她把水倒掉,到院里的自来水管接水涮桶,再接水进屋烧开水。
下面条时因水不够,她又让小女儿拿同一个桶去水管接水。
这中间没有其他人接触过饮用水和食材。
警方勘查梳理,发现朱琼母女3人当晚吃(饮)下的东西包括:鸡蛋、面条、潘明案板上的盐、味精。
潘家另一个电锅里剩的蘑菇鱼和豆腐,母女三人都没吃过。
做饭和用餐前后,均没有其他人来过,这排除了他人趁这一时间段投毒的可能。
做好饭后,朱琼母女3人一起吃鸡蛋面。
“面条里也不知道是啥怪味,就是难闻,我不想吃。”二女儿潘钰(化名)回忆说,自己因此只吃了半碗,母亲也吃了半碗。
可大女儿吃了半碗还想吃,又盛了半碗吃完了。
饭后,大女儿独自在屋玩手机,朱琼因潘明遗留事务,带着小女儿到邻居高某家商谈去了。
在高某家约1个小时,朱琼突然觉得胸闷,胸疼,就想带着潘钰回去。
她还没能从沙发上站起来,就咕咚一声倒地,随后就昏迷不起。
高某等人赶紧把朱琼母女送回潘家,并将朱抬到卧室床上躺着。
潘钰向警方和相关部门称,当晚到次日凌晨,她妈妈一直闭着眼,跟睡着了一样,一句话没说。
潘钰自己扶着墙到床上躺下,刚上床就吐了出来,这时姐姐正躺在床上,在场者都以为她已经睡着了。
次日晨5时许,潘钰忽然推醒朱琼,说姐姐不行了。朱琼发现大女儿浑身冰凉,身体发硬,脸和嘴都发青,嘴里吐沫,已经死了。
警方初步判断潘明和大女儿极有可能是被人投毒致死。
不想还5000元借款,他往死者家中投毒,导致4人中毒两人死亡
警方随后结合摸排侦查和技术手段认定,与潘明同村的薛林(化名)有重大作案嫌疑,遂于2018年8月4日对薛林进行讯问,薛供述了自己投毒的经过。
很多人没想到的是,潘明中毒当天下午,还在薛林母亲家打麻将。薛正是趁潘明在薛母家玩牌期间,潜入潘家投的毒。薛林说:他常年对潘明厌恶,他家和潘家几年前因为盖房子闹过矛盾。此外,潘明和薛母都是单身,外面谣传二人有男女关系,还有人常常当面或背后拿这事取笑薛林。事发前不久,薛林还曾找潘明借了5000元钱,把潘明杀死了就不用还钱了。薛林称,因为上述原因,他想把潘明弄死算了。
薛林供述,2018年7月27日中午,他来到萧县县城一家商店,他对女老板说要购买两斤亚硝酸钠。因为顾客买亚硝酸钠大多是用来做卤菜的,女老板并未起疑,只是见薛一次买这么多,随口问他,是不是要卤很多肉。薛笑笑,付钱后离开。次日中午12点多,正好潘明到他家打麻将。
薛林便悄悄摸到潘家大门西边,从院墙较矮处翻进院内。他摸到堂屋西边的厨房,先抓了一把亚硝酸钠扔到饮用水桶里,桶里约有半桶水。
随后,他又将一些亚硝酸钠灌到潘明做饭的食盐袋子里。
饮水和食盐里都下了毒,他匆匆清理好现场痕迹,赶紧逃离了。
次日下午4点多,薛林听母亲说潘明死了。
隔1天后,潘家大女儿突然死亡,朱琼和二女儿也中毒,潘家外甥随即报了警。
薛林大惊失色,他交代说自己万万没想到事情会恶化成这样。他之前只想“把潘明弄死后这事就过去了”,实在没想到朱琼和两个女孩还会在潘家住,并做饭吃。他说除了潘明,自己确实没想再害其他人。因接触亚硝酸钠,薛林自己也中了毒,8月2日,薛林感觉头晕想吐,干呕,就去村卫生室看病。
此时潘明父女的惨案正闹得沸沸扬扬,见其脸色不好,村卫生室不敢马虎,赶紧让他去县医院看。
薛赶到县医院后,医生诊断为中毒,立即为其吸氧和打点滴,并为其开了亚硝酸盐中毒的专用药。
赔受害人家属3万元后,法院终审判其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限制减刑
薛林落网后,很多村民都大感意外和震惊:
薛林时年32岁,上过中专,平日里给人印象是很内向老实,不爱说话。
薛家与受害的潘家是几十年的前后院邻居,连薛母都说“潘明人很好”,还经常同潘玩牌。
薛林的二舅薛军(化名)则向警方和法院介绍,薛林家七八年前盖屋时,潘明曾常说薛家房子盖的不好,影响人过路之类的话,“但此事闹得也不是太狠,不久就过去了。”
2018年8月18日,薛林被逮捕,检察机关随后对薛提起公诉。
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,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刑事判决。
宣判后,薛林不服,提出上诉,该案遂依法移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。
薛林被提起公诉后,原审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:被告人薛林因琐事对被害人潘明怀恨在心,预谋杀害潘明并投毒,致被害人潘明及其大女儿二人死亡,被害人朱琼、潘钰二人轻伤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被告人薛林归案后,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系坦白。
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及其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,取得谅解,但鉴于本案被害人并无过错,两家多年以前发生的建房等纠纷也早已平息。
原审法院认为,薛林却心怀怨恨,蓄意报复杀人,造成两死两伤的严重后果,其主观恶性极深,社会危害性极大,后果极其严重,依法应予严惩。遂一审判决:被告人薛林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判决后,薛提起上诉。薛林及其辩护人提出:被害人潘明尸体已被火化,死因不明,一审认定潘死于薛投放的亚硝酸盐中毒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。安徽省高级法院认为,在卷证据表明,虽然潘明的尸体已被火化,无死因鉴定,但其大女儿的死因是清楚的,二人均系在潘明家中食用了被薛林投毒的水和盐。
多名证人证实,潘明死后的尸体状况为明显的中毒表现,与后来其大女儿之死的中毒表现完全相同。
潘明生前呕吐物及吃剩的鱼汤里经鉴定均含有高浓度的亚硝酸盐。
法院认为,从投毒的空间、工具、死亡的原因来看,两起犯罪事实是完全一样的。将二人的死亡结果,结合全案证据分析,应当认定被害人潘明之死系薛林投毒所致。薛林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,该院不予采纳。
该院认为,上诉人薛林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情节恶劣,致二人死亡、二人轻伤,后果特别严重,应依法严惩。
鉴于本案系民间矛盾引发,上诉人薛林一贯表现良好,归案后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系坦白;
一、二审期间上诉人薛林母亲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3万元,取得谅解,同时案发村14名村民联名请愿,建议司法机关对薛林从轻处罚。
法院认为,上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方经济损失,并取得被害人方谅解,对其判处死刑,可不立即执行。
但根据其犯罪情节,为罚当其罪,应对其限制减刑。
该院遂依法判决:上诉人薛林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并对其限制减刑。该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来源:大河看法